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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沙龙活动

2024年第七期“大民堂”沙龙:保密与竞业限制的理解与适用

9月23日下午,“大民堂”、上海市培训协会携手举办了“保密与竞业限制的理解与适用”主题沙龙活动,本市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校长、法务人员等参加了本次活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黄智君律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详细介绍了保密和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和适用情形,并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分享相关案例。

黄律师提醒:

侵犯商业秘密需同时满足以下构成要件,包括“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价值性)”“被告实施侵权行为”“原告的商业秘密受到损害”“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违反竞业限制的需同时满足“双方签署竞业限制协议”“被告有违约行为,且加入原告的竞争对手”两项构成要件。

无论员工是违反保密义务还是违反竞业限制,培训机构都应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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