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
  • 021-63236183

公益沙龙活动

2024年第六期“大民堂”沙龙:新《公司法》与培训机构市场监管法律合规要点解读

7月25日,“大民堂”公众号、上海市培训协会共同举办了“新《公司法》与培训机构市场监管法律合规要点解读”主题沙龙活动,本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校长、法务人员等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处杨洁老师介绍了新《公司法》的修订原因和适用范围,并围绕“新增‘公司登记’专章”“完善公司的设立、退出制度”“优化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及职权”“新增国家出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完善公司的资本制度”等方面对新《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杨老师表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7月1日后,认缴的出资额要在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应当分别在公司成立大会前全额、足额缴纳股款,在成立大会后申请设立登记。杨老师还就营利性培训机构普遍关注的公司股东和治理结构优化等实操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介绍。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姚娟律师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下培训机构合规要点”主题,介绍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不正当广告行为三个方面的内容以及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提出了防范与应对建议。姚律师提醒各培训机构,需注意区分“商业贿赂”与“折扣”或“佣金”“虚假宣传”与“虚假广告”等行为,如有其他经营者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姚律师对校外培训机构合规办学提出3点建议:一是熟悉合规要点,树立法律风险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落实风控管理制度;三是定期进行合规自查/体检,及时整改、纠正不合规行为。

活动现场,培训机构代表围绕登记的具体要求和办学行为合规等问题与两位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关新闻